學承電腦邀您參加
臺中市政府新聞局「交通安全創意動漫徵件」活動
徵件辦法
一.活動目的:透過徵件活動之舉行,激發參加者對交通安全宣導議題之觀察
與思維,發揮創意構思宣導作品,以擴大交通安全宣導之效。 二.指導單位:交通部道安委員會
三.主辦單位: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四.活動期間:
(一)徵件時間:103 年 05 月 05 日至 103 年 08 月 15 日
(二)評選時間:103 年 08 月 16 日至 103 年 09 月 01 日 五.參加對象:全臺各地高中(職)、大專校院學生及社會人士。
六.徵件內容說明:
(一)主題:從「年長者用路安全」及「機車騎乘安全」兩項主題延伸,發 展出交通安全創意動漫作品。
1. 年長者用路安全,例:晨昏出門穿著亮色系衣服、勿違規穿越馬路、
騎車不逆向、年長者行動緩慢,用路人多加禮讓等概念。
2. 機車騎乘安全,例:戴安全帽、不超速、不蛇行、變換車道打方向燈、 遠離大型車行駛等觀念。 (建議上交通部交通安全入口網站,參考相關資料)
(二)內容:分為動畫組、漫畫組方式呈現,不限創作方式,內容需表現至 少一項本年度交通安全宣導主題。
(三)動畫規格:影片長度限 30 秒至 60 秒(含片頭片尾),影片格式解析 度至少 HD 720P,參賽影片格式以 WMV 格式儲存於 DVD 光 碟,一式七片送件參賽,須包含原始製作檔案以備查核。
(四)漫畫規格:四格或六格為限,手繪或電腦繪圖不限。
1.手繪作品投稿者:原始手繪圖稿作品以橫式四開圖畫紙大小畫紙 繪製,以十字均分四格,順序由左至右、由上至下,呈現四(六) 格格式作品一份。請自行確認原始手稿圖之清晰,以免影響評選 結果。
2.電繪作品投稿者:作品原始製作檔案之格式需解析度 300dpi(含) 以上,每格完稿尺寸為橫式四開大小(長 39.3cmX 寬 54.5cm)以 十字均分、彩色,順序由左至右、由上至下,需保留原始檔案, 並附上轉檔格式 JPG 或 TIFF 檔,燒錄成光碟,一式七片繳交,另 須附上印出 A3 大小紙本作品。
(五)評選標準:主題與意象表達 40%、創作與創意表現 30%、製作與表現
技巧 30%。
(六)徵件與審查事項 第一階段:作品徵件
1. 參賽者以動畫組或漫畫組方式報名參賽,至活動官網之參賽報名區 下載相關資料,並同意遵守相關規則(如音樂及作品授權書)後即 可寄送徵件作品,103 年 8 月 15 日截止收件(郵戳為憑)。
2. 為符合公平原則,已獲得其他比賽獎項之作品,均不得參賽,違者 取消參賽資格;不限報名組別數,每組別限一項作品參賽,不得重複報名,違者取消參賽資格(參賽者需備妥相關證明文件供備查)。
第二階段:作品審查
1. 投件方式:於 103 年 08 月 15 日前以郵戳為憑,將完成之創意動漫 設計作品自行掛號郵寄至主辦單位指定之地點。
2. 由主辦單位審核後於 9 月 15 日前將優秀入圍作品上傳活動網站。
3. 評選方式:邀請專家依照評選標準評選優秀作品,評選作業將於
09 月 01 日前,由評審委員完成決選作業,09 月 15 日前以電話或
email 通知入圍者;並於頒獎典禮中公佈得獎名次。
4. 音樂、影像及文字等請注意勿違反著作權相關規則法令。
蒐集免費音樂的 Soundclick.com、最新的音樂
Feemusicarchive.org,以上網站僅供參考。
6. 若使用受著作權規範的音樂素材,參賽者須備妥作品音樂版權授權 書(文件請至活動官網下載),並於通知入圍後回傳承辦單位備查。
七.獎項規畫: 動畫組:
(一)創意動畫金獎一名 MacBook Air 一台、獎座一座
(二)創意動畫銀獎一名 Apple iPad 一台、獎座一座
(三)創意動畫銅獎一名 Wacom Intuos 手繪板(Medium)一組、獎座一座
(四)佳作十名 每人 2000 元面額禮券、獎牌一面 漫畫組:
(一)創意漫畫金獎一名 Apple iPad Mini 一台、獎座一座
(二)創意漫畫銀獎一名 Apple iPod Touch 一台、獎座一座
(三)創意漫畫銅獎一名 Wacom Intuos 手繪板(Small)一組、獎座一座
(四)佳作十名 每人 1000 元面額禮券、獎牌一面 八.注意事項 (一)參加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,請尊重「智慧財產權」,包含所有影像及音樂
等須經過授權,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,禁止涉及色情、暴力、毀謗、 人身攻擊或不雅作品,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 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。同一作品請勿重覆投稿,如 發現以上情節之投稿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,不另行通知。
(二)參賽作品若有抄襲、摘錄或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、隱私權或有其他違 法之情事,並經查明屬實者;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並追繳獎金外,
其違反法律之相關責任均由參加者自行負責,並承擔主辦單位之一切 損失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。
(三)所有投稿作品之著作人格權屬創作者,惟其必須簽署參賽同意聲明書, 同意參賽作品委由主辦單位建立資料庫予以管理,且主辦單位得自行 或授權他人將參賽作品,為永久、不限地區、不限次數之重製、散布、 改作及編輯,並於衛星、無線及有線電視、網路、平面媒體或其他媒 體平台為公開播送、公開傳輸、公開上映、公開演出之非營利目的之公益 利用行為。
(四)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獎項金額若超過新臺幣$1,000,獎項所得將列
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,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 方可領獎;若贈品所得總額超過 NT$20,000,需另繳納 10%稅額。若不 願意配合,則視為自動棄權,不具得獎資格。
(五)參與徵選活動且入圍名單者,由主辦單位通知後,須於 103 年 09 月 19 日出席舉辦之頒獎典禮,若得獎本人不克出席頒獎典禮,可指派代表人出 席,但須出示相關證件及委託出席授權同意書。
(六)本活動相關注意事項將載明於活動網頁中,參加活動者於參加本活動 之同時,應已詳閱且明白並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,如有違 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與得獎資格, 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法律權利。
(七)所有參加者保證提出之驗證資料為正確。若有假造,冒用、盜用第三 人之資料或詐欺之情事時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品,
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擔,與主辦單位無關。
(八)本活動如有未載明之事項,主辦單位本於誠信原則得解釋、修改之並 另行於網站公告;主辦單位將保留隨時修改、變更或中止此活動權利, 且毋需作事前通知。
下載 十.活動諮詢單位:悅暉行銷顧問有限公司
洽詢專線:(02)5569-0866 分機 15 郭先生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