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翟本喬] Uber 事件後續:它是一個對台灣有害的公司,而且根本不想溝通。
學承電腦忠孝分校
http://www.bnext.com.tw/article/view/id/37219
出處 : 數位時代
去年 Uber 曾經批評政府法規落伍,呼籲網民大家出來抗議。但我覺得 Uber 所提的理由牽強,混淆視聽,所以我出來打臉:
(請見2014年12月29日 、2014年12月30日 、2014年12月31日、2015年1月7日 等四篇言論)。後來 Uber 跟我聯絡,希望能跟我 "私下溝通" 一下,但我覺得我公開提出來的問題應該要有公開的答覆,所以就請他們直接公開回答,於是他們就... 沒有回答。
昨天 (2015/8/27) 行政院召開了一次「虛擬世界法規調適會議」,討論「共享經濟」議題。這是蔡玉玲政委設計的一系列活動之一,針對未來網路以及虛擬世界所帶來的改變,在法規上需要修改適應的地方加以討論與執行。之前以經對閉鎖型公司等議題討論過,也達成修法的目的。
主席唐鳳一開始在介紹我的時候說我跟 Uber "隔空交火" 了幾次。我覺得這不正確,因為我丟的問題都沒有得到正面回應,那不叫交火,那叫黑洞和鬼打牆。
昨天的會議首先由交通部開始,報告了他們過去幾個月的調查結果。我們對政府官員一般的印象是動作慢、推拖、踢皮球。但由路政司副司長王穆衡所率領的團隊,以及財政部賦稅署的幾位官員,這次的表現實在是可圏可點,不論是研究的準備和結果的呈現,都是第一流的水準。我甚至開玩笑說王副司長下次可以去接行政院發言人的位子。
我的發言在這裡: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t=4898&v=jPG2owMCjMc 有興趣的朋友也可以從頭看起,沒時間看的人可以直接看以下幾點意見總結:(其中也綜合了一部分別人的發言)
Uber宣稱對所有乘客有 2000萬的保險,但被蔡政委問到細節時就閃爍其詞,改口說 「如果駕駛人本身的保險不足以賠償,我們會協助他們向海外的保險公司申請」。我覺得這件事情很容易說清楚,只要把保單拿出來給大家看就知道了嘛!
但 Uber 連保險公司是哪一家都說不出來,所以我合理懷疑是根本沒有真正的保險存在。(我並沒有強人所難,要他當場拿保單出來。我是問:什麼時候可以公開這張保單給臺灣人民看?)Uber 拿一些民意調查的結果出來說他們是受到支持的,但這也是混淆視聽。所以我比喻說八仙塵爆之前,參加彩粉路跑的人滿意度也很高,這並不代表它是對的。
昨天出席的有好幾位有跟我類似的看法,所以他們堅持不坐 Uber。最後,我也很欽佩昨天出席的計程車業者。他們不懼怕 Uber 的挑戰,也歡迎政府在保障乘客安全的前提下適度開放現有的規定,他們保證可以比 Uber 做得更好,繳更多的稅,而留更多的成數給司機。這種精神,正是我們產業界在面對外商挑戰時需要的。交通部的大門始終是敞開的,而 Uber 從來不正面回應大眾所質疑的這些問題,每次只會拿總公司的文宣出來鬼打牆。
(請見2014年12月29日 、2014年12月30日 、2014年12月31日、2015年1月7日 等四篇言論)。後來 Uber 跟我聯絡,希望能跟我 "私下溝通" 一下,但我覺得我公開提出來的問題應該要有公開的答覆,所以就請他們直接公開回答,於是他們就... 沒有回答。
昨天 (2015/8/27) 行政院召開了一次「虛擬世界法規調適會議」,討論「共享經濟」議題。這是蔡玉玲政委設計的一系列活動之一,針對未來網路以及虛擬世界所帶來的改變,在法規上需要修改適應的地方加以討論與執行。之前以經對閉鎖型公司等議題討論過,也達成修法的目的。
主席唐鳳一開始在介紹我的時候說我跟 Uber "隔空交火" 了幾次。我覺得這不正確,因為我丟的問題都沒有得到正面回應,那不叫交火,那叫黑洞和鬼打牆。
昨天的會議首先由交通部開始,報告了他們過去幾個月的調查結果。我們對政府官員一般的印象是動作慢、推拖、踢皮球。但由路政司副司長王穆衡所率領的團隊,以及財政部賦稅署的幾位官員,這次的表現實在是可圏可點,不論是研究的準備和結果的呈現,都是第一流的水準。我甚至開玩笑說王副司長下次可以去接行政院發言人的位子。
我的發言在這裡: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t=4898&v=jPG2owMCjMc 有興趣的朋友也可以從頭看起,沒時間看的人可以直接看以下幾點意見總結:(其中也綜合了一部分別人的發言)
共享經濟要在供給面不足或有缺失 (例如壟斷、暴利、或浪費資源) 的情形下才對社會有貢獻。如果供給面是健康的,共享經濟存在的價值是不大的。而德國法國等等國家已經明確表示 Uber 不是他們國家要推廣的共享經濟。
Uber 不是共乘。
甲要由 A 點去 B 點,正好乙也要從 A 點附近去 B 點附近,這時候乙搭甲的便車,叫作共乘,而乙分擔甲的成本,或是付出比分擔成本再多一點的費用,甚至付給仲介平台一點酬勞,都是合理的。但 Uber 是特別為乙派丙開一輛車來接,這不叫共乘。Uber 沒有減少閒置資源。它減少了丙的閒置資源,但間接讓丁 (計程車司機) 的資源閒置,而丁 (因為計程車密度較高) 和乙的距離期望值是比較小的,所以 Uber 反而浪費了國家的總體資源。Uber 沒有增加就業。
它增加了丙的收入,但減少了丁的收入。車行的抽成 (根據公會理事長說的,是個位數百分比) 遠少於 Uber 的抽成 (20%),所以就業階級 (丙和丁) 的總收入反而是減少的 (假設乙付了同樣的車資)。而 Uber 的代表竟然厚顏地說 "計程車司機本來要一天綁十二個小時在車上的,現在他們有一些空閒的時間,也許可以去找一些其他收入比較好的工作"。計程車司機除了極少數玩票性質之外,大都是苦哈哈的勞工,要是找得到收入比較好的工作,誰要來開計程車啊?Uber 沒有增加國家的 GDP,也沒有增加國家的稅收。
由上一點可以看出,所有就業階級的總產出並沒有增加。而乙所付的車資,全部直接付到海外 Uber 的總公司,再由 Uber 付 80% 給丙,而 Uber 台灣分公司拿到的是 0!看清楚了,你付了 1000塊的車資,政府所收到的稅是 0。政府收不到 Uber 的營業稅,也收不到丙的所得稅。我們都不喜歡繳稅,但如果大致上是公平的,那我們可以勉強接受。如果有錢的大公司可以逃稅,而苦哈哈的勞工階級要繳稅,我們是絕對不能接受的。Uber 宣稱它有繳稅,那就像一個人逃漏所得稅,然後宣稱他去便利商店買飲料時有繳加值稅一樣,是在騙人。Uber宣稱對所有乘客有 2000萬的保險,但被蔡政委問到細節時就閃爍其詞,改口說 「如果駕駛人本身的保險不足以賠償,我們會協助他們向海外的保險公司申請」。我覺得這件事情很容易說清楚,只要把保單拿出來給大家看就知道了嘛!
但 Uber 連保險公司是哪一家都說不出來,所以我合理懷疑是根本沒有真正的保險存在。(我並沒有強人所難,要他當場拿保單出來。我是問:什麼時候可以公開這張保單給臺灣人民看?)Uber 拿一些民意調查的結果出來說他們是受到支持的,但這也是混淆視聽。所以我比喻說八仙塵爆之前,參加彩粉路跑的人滿意度也很高,這並不代表它是對的。
昨天出席的有好幾位有跟我類似的看法,所以他們堅持不坐 Uber。最後,我也很欽佩昨天出席的計程車業者。他們不懼怕 Uber 的挑戰,也歡迎政府在保障乘客安全的前提下適度開放現有的規定,他們保證可以比 Uber 做得更好,繳更多的稅,而留更多的成數給司機。這種精神,正是我們產業界在面對外商挑戰時需要的。交通部的大門始終是敞開的,而 Uber 從來不正面回應大眾所質疑的這些問題,每次只會拿總公司的文宣出來鬼打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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